正版不敌山寨再添一桩!继Air Jordan、New Balance之后,日本知名品牌无印良品(MUJI)在大陆市场多年来的山寨商标官司也遭逢不利。继此前被判败诉后,再次上诉仍得到终审败诉,除要赔款道歉,今后在大陆多数纺织类商品也不能印有“无印良品”标志。
澎湃新闻12日报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就无印良品侵犯商标权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认为被告日本无印良品侵犯原告棉田公司商标专用权,必须立即停止,代表日本正版无印良品败诉。
由于大陆棉田公司已抢先在第24类商品的多数品项上注册“无印良品”商标,故今后日本无印良品不得在织品、毛巾、毛巾被、浴巾、床单、枕套、被子、盖垫等商品上使用“无印良品”商标。同时,日本无印良品还要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和大陆实体门市发表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下同)50万元及合理开支12.6万元。
日本无印良品1999年开始向大陆注册相关商标,并于2005年正式进入大陆市场。或许嗅到商机,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2000年着手,在日本无印良品漏掉的第24类商品上注册“无印良品”文字商标,并在2001年通过。2004年,海南南华将商标权转让给北京棉田公司,北京棉田随后在大陆开设好几家打有“无印良品”字号的实体店。
因日本无印良品在第24类商品上仅注册到窗帘等少项品类的商标,故2001年采取法律行动**,却在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之后棉田公司反过来控诉日本无印良品侵权,并取得胜诉,当时日本无印良品不服上诉,但近日终审结果仍然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