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兴安盟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和《乌兰浩特市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方案》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对我市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积分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7日—11日,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退役士兵本人对自己综合评分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乌兰浩特市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本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