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2022年8月,全市21个国考断面中,Ⅲ类7个,Ⅳ类12个、Ⅴ类2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33.3%。

2022年1-8月,全市21个国考断面中,Ⅱ类2个、Ⅲ类19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100%。

2022年8月,全市28个省考断面中,Ⅱ类1个、Ⅲ类8个、Ⅳ类17个,Ⅴ类2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32.1%。

2022年1-8月,全市28个省考断面中,Ⅱ类3个、Ⅲ类22个、Ⅳ类3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