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

会议地点:本行四楼大会议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199号)。

1.《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抵债资产入账的议案》

2.《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抵债资产入股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3.《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抵债资产收取和处置的议案》

4.《关于修改<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改<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改<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截至2020年11月4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金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金卡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