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同居的人常说:“一纸婚书不代表什么。”“既然大家都合得来,就一起住啦!”“未试过,又怎知日后可否相处得来呢?”“我不喜欢被其他事绑着。”但当你问他们是否对婚姻不抱期望时,他们却又表示希望有一段稳固的婚姻,只是对婚姻没有信心。
美国社会学家David Knox曾询问一些同居者同居的原因,理由一是为了解决空虚、孤单感,希望有个枕边人可以安慰鼓励自己。二是避免过早陷入婚姻的约束,避免过早的承诺。
很多人以为同居可以作为尝试,以确保对方真的适合自己,日后的婚姻更加稳固。但美国Michigan大学Pamela Smock(2000年)一项研究显示,婚前已同居的男女,有四成会在结婚后十年离婚。瑞典的Bennett(1988年)发现,婚前有同居关系的妇女,比起从没有同居的,婚姻破裂的机会高80%。另一个研究更指出,婚前同居的人,离婚收场的比例是没在婚前同居者的两倍。而据美国司法部统计,妇女被同居男子虐待殴打的个案,较被丈夫殴打虐待的个案多七十六倍。
这些调查发现,选择婚前同居的人士普遍较看重个人的独立性,对于传统、宗教、婚姻的价值及兴趣较不重视,尤其大多数男士同居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性”,于双方的关系的委身比较不重视。
其实不少年长夫妇都告诉我们,婚姻的历程中总会有不少冲突,惟因双方不离不弃的态度,克服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才得以维系长久稳定的婚姻。
【注:本文原刊于星岛日报 —《谈天说道》之**神话 200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