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能。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命令;负责对药山镇实施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负责乡镇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乡镇干部工作;负责乡镇基层党组织和乡镇机关支部的建设;负责对乡镇工青妇群众组织的领导;负责乡镇党的统战工作;负责乡镇和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武装部工作及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事业站所: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站、水利管理站、民政劳动保障站、综合文化站、林业管理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3、人员情况,单位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42人,退休人员56人年末在职人数70人。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机构4个,所属事业站所6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不占内设机构个数)。

所属事业站所分别是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加挂动物防疫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水利管理站、综合文化站、民政和劳动保障站、林业管理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机构级别均为股级。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835.9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25.9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90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313.5万元,主要是棚改经费拨款增加3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83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243.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2.8万元等,农林水支出46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96.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932.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48.16万元;其中专项增加3000万元(棚改项目)。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2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2.25万元,主要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激励人员经济补助、奖金、社会保障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5.7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对附属单位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308万元,是指村级基层党组织工作任务或村级、社区建设发展,保证基层政权运转的转移支付支出。

2017年 4个内设机构以及6个事业站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5.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6.22万元,下降4.2%。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了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减少2.8%,其原因为严格压缩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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