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地方政府灾害防救业务之推动及执行,落实督导考核机制,自99年起每年由中央各灾害业务主管机关(内政部、经济部、农委会、交通部、环保署)及相关部会(国防部、教育部、卫福部、原民会、原能会、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等共17个单位办理灾防业务访评。
104年度灾害防救业务访评由叶政务委员欣诚、各部会副首长及各联合服务中心执行长率中央部会及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等访评人员,自07月03日起至10月23日止办理22场次;各组绩优(县)市政府业已于104年12月16日中央灾害防救会报第32次会议中颁奖;
各实施访评机关除就各地方政府书面资料优劣情形评分外,并针对评核所见内容制作访评报告及重点项目及评分表,“104年度灾害防救业务访评报告”请点附件下载。
104年度灾害防救业务访评总结报告(核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