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连续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和有能力的技术机构,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对有
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情况开展评估监测。2020年1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公示,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简称“首钢迁钢”)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企业。为实现超低排放,首钢迁钢对全工序对表梳理,
确定并实施70个深度治理项目,总投资16. 5亿元。评估单位对有组织排口监测、无组织管控、清洁运输、监测监控设施水平系统进行核查,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为钢铁行业实现超低排放产生积极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