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 局长高卫东涉嫌受贿罪一案 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 被告高卫东利用担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贵阳市原小河区副区长 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党委书记、 董事长 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贵阳市副市长 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主任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厅长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党委书记、 董事长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 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依法告知被告人高卫东享有的诉讼权利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