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状况下,民众都可以使用健保身份看病,只要缴挂号费及部分负担就可以了,但如果民众因为一些特殊状况,无法到健保特约的医院或是以健保身份看病,即需先自垫医疗费用,之后再向健保局提出申请核付退费。
根据健保局统计,民国100年民众自垫医疗费用核付案件申请金额为16.6亿元,较上年增加6.9%,核付金额5.1亿元,较上年增加2.6%,核付率30.8%;若按地区别分,国内自垫医疗费用核付案件申请金额共8.2亿元,约占5成,较上年增加7.7%,核付比率25.4%。
至于国外民众自垫医疗费用核付申请金额则共8.4亿元,约占5成,较上年增加6.1%,核付比率36.1%,其中以中国大陆申请金额3.9亿元居首,约占国外地区的5成,核付比率为56.6%,而美国申请金额以2.3亿元居次,约占国外地区3成,核付比率8.6%。
整体看来,民众自垫医疗费用核付案件申请金额国内、外相当,至于核付比率,则是国外高于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