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工作处是校党委主管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上海市委有关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老干部实际情况,负责全校离休干部和局级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办法并实施。

2.具体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坚持和完善老干部政治待遇各项制度,抓好老干部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组织引导老干部发挥政治、经验、威望优势,为党的事业和学校的发展增添正能量;加强老干部活动室建设,满足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3.具体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整合学校和社会各种资源为老干部服务,从生活上关心照顾,切实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问题。

4.负责指导各附属单位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5.关心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照顾他们的特殊困难。

6.协助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各类活动并做好具体服务管理工作。

7.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