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泾洋初级中学教师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镇巴县财政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 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办公桌椅170套,具体采购要求见磋商文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URL])、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URL])和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