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计划,2010年将举行中国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会议。届时双方将分别商定一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现开始征集与以上国家科技合作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项目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后,由推荐部门正式行文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2.报送纸质材料同时,请将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地址见下文),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中×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字样。请勿在电子版材料中涉及敏感信息。

4.请项目申报单位通知外方合作伙伴同时向本国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双方提交的项目俄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一致。

5.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在上述会议结束后向项目推荐部门正式行文通知双方共同确认的项目清单。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方式参见相关管理规定(附件2)

1.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中俄文)

为及时有效地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报送,请提前于截止日期一周内将有关材料报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334房间),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