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众耀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县众惠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9.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3月12日至 2019年3月14日下午17:00止。各投标方对上述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至我校后勤办。书面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10.中标通知书将于本公告发出后的7天日内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单位邮箱。

11.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各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接受校方“为期两周的试运行配送”考察,如无问题,即刻签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