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划主持人请于校内申请截止日111年8月2日上午10时前于科技部系统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并立即填送“国立中兴大学申请科技部研究计划计划主持人声明书”至申请单位(系、所、中心)。

三、申请单位(系、所、中心)须于111年8月3日上午10时前至科技部系统确认单位申请案并打印“申请名册(样张)”1份经单位主管核章后,并同“国立中大学申请科技部研究计划申请单位切结书”送至研发处计划业务组,逾期恕不受理。

四、计划主持人若无法于校内申请截止日前完成申请程序,请提前来电告知本组,避免影响个人权益。

五、校内申请流程请参阅“国立中兴大学申请科技部研究计划校内申请流程”。

六、科技部相关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