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了联邦政府,俗称内阁。

联邦总理领导联邦政府。其与各联邦部长一起组成联邦政府,即内阁。除了联邦总理发布指令的权力外,还适用部门原则,依据这一原则,各部部长在指令的范围内独立管理各自领域,以及适用合议庭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联邦政府以多数票裁定争议。《基本法》中没有规定部长的数量。在一个任期内可能任命新的部长。

自2021年底起,联邦内阁由总理奥拉夫·朔尔茨、15 名专业部长和联邦总理府主任组成。联邦各部是该部门的最高联邦机关。联邦总理决定政策方针并对其负责。

政府所在地位于联邦首都柏林。在1990年两德统一前,波恩是首都。1991 年6月,联邦议院决定,将柏林定为议会和政府的所在地。然而,有六个联邦部委留在波恩总部,所有部门均在两个城市设有办公室。波恩还被称为联邦城市,作为第二政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