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工作的吕姓女子前年和一名王姓男法警到宾馆嘿咻,王男烂醉不慎滑倒撞到头,吕女没报警求助却一走了之,害王男因延误救治变成植物人,一审依遗弃致重伤罪将吕女判刑4年,二审考量她与王男家属达成和解,改判刑1年半、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43岁的王男在前年1月间前往酒店喝酒,与吕女谈好外出从事**易,他因酒醉意识不清在浴室呕吐后,滑倒头部撞击地面,当场鼻孔流血倒地不起,吕女发现后先打电话向宾馆柜台人员协助但后来又拒绝且离去,王男躺卧浴室长达28小时延误送医成为植物人。

一审依违背义务遗弃罪将吕女判刑4年,高院考量双方达成和解,且被害家属已先领取100万5147元补偿金,将吕女改判刑1年6月并给予缓刑5年,缓刑期间须履行和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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