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皇始二年(397年)攻克后燕的首都弗违后,将附近的原冀州属地析置安州,天兴三年(400年),改安州为定州,辖五郡:中山郡、真定郡、博陵郡、巨鹿郡、北平郡。
隋朝废州,原定州核心区域划为博陵郡,郡治鲜虞县;唐朝改博陵郡为定州,属河北道;宋朝属河北西路,宋徽宗年间升为中山府;金朝仍称中山府,属中都路。
元朝中山府属中书省真定路;明朝改中山府为定州,属京师真定府;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升为直隶省的定州直隶州;1913年废。
注1:列出后梁龙德三年(923年)、后唐清泰三年(936年)、后晋天福十一年(946年)、后汉乾祐三年(950年)、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各政权实领的节度使及府、州、军。曾置后废、改名、改隶他区或为他国势力所占领者,于字中以划线表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节度使、府、州,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在前标明曾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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