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扩大柳州市郊区的批复》((83)国函字2号):
同意将柳城县沙埔公社的古木、大滩大队,凤山公社的新维大队和鹿寨县雒容公社的洛埠大队划归柳州市管辖。
★8月3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的批复》((83)国函字172号)同意:
一、设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撤销罗城县。自治县以原罗城县的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域。自治县人民政府驻东门镇。
二、设立富川瑶族自治县,撤销富川县。自治县以原富川县的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域。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富阳镇。
★10月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83)国函字215号)同意:
一、将南宁地区的邕宁、武鸣两县划归南宁市管辖。
二、将柳州地区的柳江、柳城两县划归柳州市管辖。
三、将桂林地区的临桂县划归桂林市管辖。
四、将梧州地区的苍梧县划归梧州市管辖。
五、钦州地区的北海市改由自治区直接领导。
六、撤销玉林县,设立玉林市(县级),以玉林县的行政区域为玉林市的行政区域。
七、撤销钦州县,设立钦州市(县级),以钦州县的行政区域为钦州市的行政区域。
八、撤销百色县,设立百色市(县级),以百色县的行政区域为百色市的行政区域。
九、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县级),以河池县的行政区域为河池市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