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粮署配合新南向政策,统筹办理“加值化农产品产销及物流技术,运筹亚太潜力市场”旗舰计划,执行期程为106-109 年。经106年及107年执行已有部分研发成果,规划自本(108)年度起办理“农粮产业新南向市场业界拓销计划”,对外征求业者参与,将研发成果产业化,实际拓销新南向市场。

一、申请资格:国内依法登记成立之独资、合伙事业、法人或公司。

二、申请范围:从事促进农粮产业技术创新或研究发展,以种子种苗、设施、加工产品及农机等具有农粮领域优势产品为主,并以农粮署业务职掌之产业技术为限。具有出口实绩者优先。

三、受理日期:采定期公开受理征求,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15日截止收件(邮戳为凭),遇例假日顺延至次1工作日。如经费尚有余额,得再次办理公开征求。

四、计划执行期程:108年9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依各单位实际需求,至少执行4个月为原则)。

五、经费补助上限:每案每年度补助上限为新台币500万元(依年度执行比例),补助比率上限不超过计划全程总经费之50%。

六、补助内容:以规划“创新研发成果投入新南向市场拓销”为主,申请人可于计划中投入农粮产业相关研发、技术改良、产品服务应用及提升农粮产业之产量、产值或产品附加价值等活动。

为使各界充分了解计划申请流程,农粮署委托台经院于本(108)年5月29日(中部场)及6月5日(南部场)办理2场次计划说明会暨交流活动(如附件2),请有兴趣者踊跃报名参加。

参展报名资料请至 农粮署网站(请按我)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