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长期住一楼,架上的书有些已经发霉,屋里有一股霉味。妻决定把这些书打理一下。她的办法就是晒书。
午间下班回到家,屋外面的花坛边,雕花的地砖上,茂盛的草丛间,到处是我的书。她兢兢业业地守着,戴一顶小小的草帽,找一处阴凉,坐在一只马扎里,嘴里嚼着什么零食。
零零散散的,有人从她身边走过,会把目光聚集在那些书上。也有人,蹲下来,随意地翻阅一下。还有人,对她感慨:你家的书很多啊。她自豪地回答,我老公爱书。
之所以守着,是怕有人拿走一本两本的。
她不知道的是,现在的人大多很浮躁,没有人对我的这些书有多大的兴趣,顶多就是瞅一眼或者翻一翻。
买书,是我的一大爱好,出差外面,总会去书店,买一本两本回来。有些,反复阅读,有些,买回来放到书架上再也没有看它一眼。时间长了,林林总总,床头,地下,这里,那里,都是书。老家的房子托人拆了,留在家里的书不知所踪,那是我童年的兴趣所在,记得有冰心的散文集,有泰戈尔的诗集,还有张一弓的小说集,张贤亮的《绿化树》以及父亲留下来的一些中医书。因为不知所踪,反倒思念得厉害,想再一次翻一翻。不消说,这些书都是优秀的书,但更主要的是对童年的回忆和留恋。如此,大脑会浮现一幕幕幼时读书的样子,感受读书的幸福和快乐。
几十年来,对很多的事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和爱好,幻想在这些兴趣和爱好的方面有怎样的收获,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终究,时过境迁,这些兴趣和爱好都幻化成为一个一个的泡影。唯独留存在现今的爱好,只有读书。因为读书,充实了很多快乐的日子,鼓舞了许多颓废的岁月。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一套七册,不分白天黑夜,连续四天四夜一口气读完。王硕的《起初·纪年》却是翻看几页看不下去。过一段时间,再次拿起,仍旧是翻看几页看不下去。余静的《易俗大先生》则是很轻松地读下来,还写了读后感。
是的,读了,会动笔。记录下书里触动自己的句子,也写一些自己的感悟。读《红楼梦》,用红色横格稿纸认认真真记录了两大本,拿给朋友看,被他抢去其中的一本。虽说不舍,但看他喜欢的样子,只好随他去了。最起码,说明我所记录的富有自我特色的字体、书中共鸣的内容、整洁的稿纸,与他有了一瞬间的交集。
读书,已经陪伴我几十年,在肌肉和血液里形成了一种记忆。而且,读书确实强大了我的内心。我想,读书,仍然会在以后的日子里继续陪伴我,走过人生的每一个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