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翁姓男子和周姓女子协议离婚半年,周女的妹妹发现前姐夫手机LINE的“动态消息”,PO了一张婴儿照片,周女因此意外查出前夫还未离婚时就有小三,愤而提告,士林地院审理后,依通奸罪判翁男3月徒刑。
检方调查,翁男和周女育有3名子女,2人分居后,翁男和儿子同住,前年翁男认识范姓女子,两人陷入热恋,范女很快便搬入翁男住处,前年底怀了翁男的孩子。翁男的儿子得知后,暗示母亲“你不去看看爸爸吗?”当时周女不懂儿子是要她去“抓奸”,仅回答“不用了啦!”翁男的儿子以为母亲不在意,便未开口再提。
去年4月,周女心想和丈夫已分居多年,婚姻名存实亡,便协议离婚,不料去年10月,周女的妹妹在浏览LINE的“动态消息”,发现“前姐夫”发布了新照片,竟然是一名未满周岁的男婴,惊觉“才离婚半年,怎么可能就有小孩?”赶紧通知姐姐,追问下,翁男的儿子才松口“爸爸早就和阿姨同居了!”
检方将翁男起诉后,他也当庭向法官认罪;而周女亦对范女提告,但范女坚称不知翁男仍是已婚状态,检方认定罪证不足,做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