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由信义玻璃控股有限企业(“本企业”,连同其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作出,以回应GMT Research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刊发的报告(“报告”)。该题为“FakingCash 2”的报告载有不实及误导的陈述,指控本集团存在“欺诈迹象”,且本集团的盈利无法核实。

董事已获发报告副本,而董事会全体成员均强烈否认报告的结论。本集团不会接受报告中毫无根据的指控。董事谨此强调,本集团向超过130个国家及地区的客户销售及可用银行融资产生足够财务资源供本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就本公布而言不包括香港)境外的业务营运使用。与报告中提及主要于中国经营业务的企业不同,本集团毋须将大量现金汇出中国境外,以拨付香港的业务营运及向本企业股东支付中期与末期股息。

本集团的经审核财务报表严格遵照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董事认为报告内容及标题具误导性质。报告中呈列的资料不仅失实,更基于错误的模型或毫无根据的资料,从而达致不实的结论。本企业彻底否认并拒绝接受报告的结论以及本企业有任何潜在行为失当的暗示。本集团的盈利已获本集团的经审核财务报表确认。

股东及本企业有意投资者务请审慎对待报告内容。

于本公布日期,信义玻璃的执行董事为李贤义博士(铜紫荆星章)、董清波先生、董清世先生及李圣根先生;信义玻璃的非执行董事为吴银河先生、李清怀先生、施能狮先生及李清凉先生;及信义玻璃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广兆先生(银紫荆星章)、王则左先生、王英伟先生(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陈传华先生及谭伟雄先生。

本公布将刊登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信义玻璃网站[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