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种
2月12日,长沙市医保局发布消息,即日起(可追溯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纳入长沙市本级(不含望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三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106个病种按病种收付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保险付费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根据有关规定,医院将增设“按病种收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科目。按照“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对106个病种的收费标准全部纳入住院合规费用管理,实行定额结算,不设起付线,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分担
央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记者孙冰洁)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是提升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切入点。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国家单病种质控范围,将病种数量扩展至51个,覆盖了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儿童白血病等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 据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9年,国家卫健委已开始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先后发布了3批11个病种111项质量控制指标
分级诊疗的大招来了,限定在基层治疗的病种。 继重庆祭出此大招之后,甘肃也于近日新增了150个只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病种,加上2014年制定的100个只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病种,50个在乡级卫生院治疗的病种,总共300个病种基本上和三级医院无关了。 除非是急重症,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执意要求转诊且经过医疗机构和同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的,2016年分别按照县、乡两级分级诊疗确定病种相应定额的20%比例报销,2017年及以后新农合不予报销;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签约服务范围内病种向外转诊的,按照每外转一例病人县区级医疗机构100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的标准予以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