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依法纳税记录;
1.时间:2020年1月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向采购单位现场领取。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3)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时间:2020年1月3日9时00分至2020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0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城开大厦404室(天津路与孝河路交汇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