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中西部目录》修订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中西部目录》主要是扩大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范围,积极吸引外资。遵循的主要原则:一是适应外资产业转移新趋势。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二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立足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增加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显著带动作用的产业条目。三是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服务业发展,严格控制产能过剩项目。四是与引资实际相结合。更加注重《中西部目录》的实效性,结合地方引资需要调整相关条目。

从审批到备案——外商投资修法将带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