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音传承人评定工作问题解答(一)

1、问: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是否还会增加?

答:是的,会持续增加,也会有进有出。

2、问:专家委员会是否会设置“特别顾问”一职?

3、问:专家委员会的候补委员是否有表决权?

4、问:专家委员会成员都是评委吗?

答:不都是。《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评审小组成员以编辑部和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同提名,音乐生活报社批准的方式产生。”

5、问:每次评审,都是临时组成评审小组吗?

6、问:导师能否作为其弟子的评委?

7、问:以非课堂(或非应邀讨教)形式,面见导师的时间点,可以作为《实施细则》(一)规定的师从起始时间吗?

8、问:被评人能否知道自己的评委是谁吗?

答:是的。《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与评定的相关人员如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音乐生活报社有权对其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10、问:目前开始正式报名了吗?

答:还没有;目前进行的只是定向申报、模拟申报。

11、问:申报人是否应当如实并逐一填写《咽音练声法传承人申报表》?

答:是的,必须如实并逐一填写;否则不能参加评定。

答:报名费为每人585元人民币;2023年6月30日之前报名并取得《咽音练声法传承人申报表回执单》者,可以免交报名费。

地址:东城区东中街58号美惠大厦3单元 联系:010-6554 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