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和规划委员会(2022)12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2021衡开51号地块起始单价为18.8万元/亩,起始总价322.232万元。该宗地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地上建筑物已全部没收,与土地一并出让,地上建筑物价格为58.4562万元。待土地成交确认后,由受让人签合同后30日内缴纳。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8日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16时(以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3年3月29日10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3月29日15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举办。

联系地址:衡水市市民中心(南环西路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