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执行年限得以复数年规划研提,至多4年期(111-114),经审查后采分年核定多年期补助。申请多年期研究计划者,应于计划申请书中填写逐年研究内容及经费需求,并依核定执行。

2.本计划每案每年编列申请经费以新台币3千万为上限(申请经费=本部补助经费)。

1.智慧医院:医疗院所跨院应用方案(含系统、医材等,应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照护)

1.符合本部“补助产业前瞻技术计划作业要点”第三点规定之单位,由联盟中之医院或学校提出申请。

2.为鼓励医院及企业筹组联盟扩大导入智慧医疗,需整合2间以上医院及1间以上企业,并跨(不同)医疗体系(参考卫福部“全民健康保险医疗服务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转诊支付项目之同体系院所名单”进行认定),联盟内至少需包含一家卫福部医院评鉴等级为区域医院(含)以上之医院。

为利各方更加了解计划目的、申请方式及相关事项,将举办两场说明会,诚挚欢迎各受补助机构学者参与,场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