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经“发布选聘公告、组织选聘、提出拟选聘名单、征求省司法厅意见、提请厅务会审议”等流程,拟选聘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作为海南省商务厅及3家厅属事业单位(海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海南省国际商务促进中心、海南省商务厅商务培训中心)2023年法律顾问单位,聘用期限1年,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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