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9年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9月13日至15日放假,共3天。9月16日(周一)上班。

放假期间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请于9月1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表(纸质版)报送武装保卫部(处)备案。

二、各单位、各部门放假前要认真进行防火、防盗等隐患排查,加强安全保卫、公共卫生、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学校总值班制度做好值班管理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放假期间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四、附属医院、佳木斯学院、后勤管理处等单位的放假时间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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