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法律上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看孩子,协议离婚的,需要先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然后拿着生效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直接申请执行,法院可以对拒绝探视孩子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列为失信人员等措施,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