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席锋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7日上午分组审议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审议中一些常委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对于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队伍建设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买买提明·牙生委员说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能力建设问题应有全面的规划和实施的具体办法。他说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很强如果法官的能力和素质跟不上恐怕会对审判工作有很大影响。

方新委员也认为应加强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她说知识产权专业性很强涉及很多不同专业知识产权法院法官不仅要有法律知识还要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丰富的审判经验。这样的人才成长有一个过程因此必须要加强法官人才队伍建设。

方新还建议更多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吸引各方面专家参与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建议对知识产权法院法官的任职条件要更加严格。他说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以后要考虑与国际司法接轨对于法官的要求必然是比较高的因此在法官任职条件上还应更加明确。他建议应尽快出台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