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责任。细化各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问责追责,以更加严格、更加精细、更加有力的举措,对重点部位再督促、再检查,对火险隐患和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清除,坚决把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悬挂横幅、道旗、宣传牌及发放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更要组织三、四级网格干部采取走进田间地头及入户一对一见面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烧秸秆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
各乡镇、各部门在全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期间,要严格落实和执行秸秆禁烧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完善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出现火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