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张小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银组干〔2021〕73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经中共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2022年 1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小莉挂职任银川市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元挂职任银川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杜欣挂职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法规监察科副科长;

彭程挂职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

李文犀挂职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协调发展科副科长;

马晓九挂职任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科副科长。

以上同志挂职期1年,挂职期执行(银组干〔2021〕73号)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