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武汉市水务局发布“《武汉市城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明确至2035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保持*,资源化及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将于8月5日截止。
根据等时圈分析和城市空间发展特征,按照区域相对集中、空间保障充足、运距经济合理的原则,结合行政区划和武汉市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管辖范围,规划将全市划分为“1+5”六个系统分区,即1个主城片和5个新城片(东西湖片、黄陂新洲片、蔡甸经开片、江夏片、东湖高新片)。
本规划形成以“焚烧为主,综合利用为辅”的污泥处理处置格局,打造“1单独焚烧+9协同焚烧+N综合利用”的系统布局,并加强全市统筹调度。
本规划划分青山江岸、汉口西、汉阳、武昌南、东湖高新、蔡甸经开、黄陂、新洲等8片管涵污泥处理处置片区。
规划每片区各布局1座管涵污泥处理站,规划黄家湖、青山、前川、阳逻、左岭、千子山、汉阳和东西湖等8座管涵污泥处理站,并加强全市统筹智慧调度。
按照项目统筹安排、满足环评要求的原则,湖渠污泥经处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后,可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用土、山体修复、建材利用(制砖原料)等。
至2025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基本保持*,资源化及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至2025年,规划新建北湖污泥处理处置厂、新洲再生资源综合处理基地垃圾协同焚烧项目和左岭葛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泥项目,近期规划总规模达5695吨/天,并全市统筹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