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官网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东农校发〔2014〕67号)文件要求,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2次,党政机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2次,学院书记每学期3次,院长、教学副院长每学期5次,教务处处长、副处长每学期5次。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2月27日,全体学生全面开启线下上课,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部门负责人深入课堂听课。2月28日至3月3日,其他党政机关部门负责人听课。

(5)根据“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指标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的要求,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学院各级领导干部,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在学期内完成听课任务。

学校将定期统计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分析、反馈和通报听课情况。

附件【新版教务系统评教功能(网页端)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