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永善县组织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商户疫情防控措、“门前三包”等责任落实情况抽查、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金溪花园1幢1-26铺的永善黄手艺瓦香鸡米饭餐饮店在营业期间未落严格实扫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登记记录台账记录仅到2021年8月。并对门前卫生打扫、上级创文工作组督导抵触,态度恶劣,拒绝执行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门前三包”责任,极大地影响了永善对外文明形象。

依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对永善黄手艺瓦香鸡米饭餐饮店作出停业整顿7日(时间自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决定,要求其停业整顿期满后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经验收批准后恢复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