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并公告“拟定东河细部计划(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都市设计事项、事业及财务计划)”案,自111年7月11日(星期一)起依法发布实施,特此公告周知。

二、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110年1月19日第984次会议纪录。

三、本府110年10月26日府建都字第1100220830号函送本县都市计划委员会110年10月14日第204次会议纪录。

一、本案自发布实施日起,依建筑法、都市计划法及其他相关法令实施建筑管理与土地使用管制。

二、核定计划书陈列于本府建设处(都市计划科)、台东县东河乡公所,备供阅览。

1110711东河细计(土管、都设及事业财务)计划书(发布实施版)

“变更东河主要计划(第四次通盘检讨)”案,自111年7月11日(星期一)起依法发布实施,特此公告周知。

“变更小野柳风景特定区计划(公共设施用地专案通盘检讨)”案,自110年9月8日(星期三)起依法发布实施,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