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宁生态环保办〔2022〕2号)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东园镇人民政府结合农村污水治理和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对沙坡头区东园镇史湖村八队排水沟黑臭水体进行了治理。2022年11月11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东园镇史湖村八队排水沟主要检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要求,现将监测及治理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