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发展基金于2022年1月1日成立,根据第40/2021号行政法规第四十一条,本网站内容提述之“文化局”或“文化基金”视为“文化发展基金”。

本计划旨在协助民间艺文社团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积极培育具有专业能力之文化艺术管理人才,为本澳建立文化艺术管理人才库,从而促进本澳文化艺术健全发展。

●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 (办公时间内)

网上填报及生成申请凭条:

● 2021年9月20日 (上午9时)至10月7日(下午6时)

登入文化局网上申请系统,网上预约递交申请凭条正本及补充文件:

● 2021年10月16日(上午9时)至10月29日(下午5时)

亲临文化局递交申请凭条正本及补充文件:

● 2021年10月18日至22日;10月25日至29日(指定预约时段内)

(仅“实习期间并无担任其他全职工作及并非全职学生之声明书”接受补交)

●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日至11月5日 (办公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