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8)日预告货物税条例第11条之1修正草案,延长节能家电减征货物税优惠两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预告期20日,预计将会列为本会期优先法案。

为鼓励民众购买节能家电,落实节能减碳、绿色消费,财政部自2019年6月15日起,购买能源效率分级第一级或第二级的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或新除 湿机,每台最高减征货物税2000元,后来又在2021年修法展延实施,原本将于今年6月14日届期。

财政部表示,据经济部统计,目前十年以上老旧电冰箱、冷暖气机及除湿机仍有835万台,占家庭现存数量达25%,为持续鼓励民众购买节能家电,财政部预告修法,再度展延实施二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

财政部表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将近四年来已核退720万台、核退税额共119亿元,创造节电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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