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立高中职以上毕业,或符合报考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第二条规定,并具下列资格之一者【限于高中(职)在学期间取得】:

(一)具备中等以上学校运动成绩优良学生升学辅导办法中之甄审、甄试资格者。

(二)曾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层级之运动竞赛,并持有证明者。

(三)曾参加全国运动会、全民运动会、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全国原住民运动会、

全国身心障碍运动会,并持有证明者。

证明、参赛记录者。

(六)高级中等学校体育班毕业生,并持有证明者。

招收项目,请见体育署运动种类科目代码表内各项运动种类共计104种。

2.依分数高低顺序及选填之志愿序分发(至多得填19个志愿)。

3.修业年限四年得延长一~二年,修毕规定学分授予学士学位。

112年3月1日上午九时至4月6日下午五时网络报名。

四、面试日期:112年4月15日(校址:新北市淡水区真理街32号)。

五、简章暨所有附件于111年12月28日起刊登于本校招生中心网页,请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