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我校录取新生,如已确实参军并走兵,并计划在服兵役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就读,需办理新生参军保留入学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需要准备相关内容材料,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在学校行政楼1楼军事教研部、武装部办公室办理。

(1)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2份(原件)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入伍地征兵办(武装部)开具,需要办理的新生需在入伍地征兵办(武装部)开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填写完毕(录取高校审批意见不需要填写),加盖征兵办(武装部)公章,贴好学生本人免冠照片(照片大小不做要求,根据申请表自行选择一寸或小二寸照片)。

请于9月5日—9月8日上午,9月16日—9月20日全天,9月23日—9月27日全天。

上午8:30—11:15,下午3:00—17:00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事宜。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 邮编:05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