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部门信息,规范部门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分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及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等职责及相关内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鹤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鹤岗市南山区铁西路229号,邮编:154104)。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鹤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鹤岗市南山区铁西路229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