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表示,去年收到177宗有关家居装修的投诉,发现近年不少人会委托装修公司一手包办设计和装修,但出现不少争议。

消委会接到的其中一个个案,投诉人张小姐委托一间装修公司进行全屋装修,合约列明费用17万元,但工程期间,投诉人发现错漏百出,令她入伙无期。

投诉人已分期支付16万元费用,但执漏工程不了了之,她更被装修公司追收不合理费用,包括合约原订有25个电掣,但结果做了40多个,装修公司要求每个额外支付1000元,但合约其实没有列明电掣的数量及任何涉及的费用。

另外,投诉人又发现地砖的大小,较原先要求细小,但装修公司要她补价数万元才肯更改,最后在消委会协助下,双方达成不追究共识。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合约时,要订明细节,包括项目费用和工程完工日期,以及工程延误的赔偿等,并要求装修公司,如有后加项目要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