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55号)和《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忻州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确认实施方案>的通知》(忻人社函〔2022〕80号),现将拟定入选忻州市首批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3月9日起到3月13日止。
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大厅二楼东(邮编: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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