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从湖南衡阳的媒体传出消息,衡阳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一份最新政策(下图)。

这意味着,在12月24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两天内,根据“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态势,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市场预期出现了积极变化”这一会议精神,有非一二线城市开始按“因城施策”的精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

文中暂停执行的那份文件,是2017年这两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

被暂停执行的这个通知的有三个核心内容:

一、市城区新建商品房实行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管理。二、开发企业要合理制定销售价格,并申报。申报价格偏高或涨幅偏高的开发项目暂停办理预售许可申请。三、开发企业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需在衡阳房产交易网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为楼盘最高价格,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价格中突破监制价格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