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61年由行政院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及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共同规划完成“台北区污水下水道纲要计划”。

计划目标:建立分流式、区域性、集中处理之污水下水道系统。

计划范围:涵盖台北市所辖16个行政区及新北市之中和、永和、板桥、五股、泰山、三峡、新庄、树林、土城、三重、芦洲、汐止、深坑、新店等14乡镇及基隆市之七堵。

计划范围总面积:94000公顷。

计划污水下水道服务范围面积:25000公顷。

主要工程内容:收集系统为沿基隆河、新店溪及大汉溪设立三条主干管,并在主要街道埋设次干管及分管网,将全区域内之家庭污水及事业废水收集,并输送至本市各污水处理厂,超量之污水则送至淡水河下游之八里污水处理厂经初级处理后排放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