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海南北排博华水务有限公司现对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海口市桂林洋大道北侧300m处(N:19°59′07.48′′,E:110°28′51.33′′),由海南北排博华水务有限公司开发投资建设。海口市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1.5万m3/d,由海口市水务集团于2010年12月17日正式接管运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一期)正式投产运行后,随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和污水管网建设的不断完善,该污水处理厂日进水量不断增长,处理水量已达到饱和状态,且市水务局计划将处于规划改造的灵山片区污水一并纳入该厂处理。因此在此基础上,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实施了改扩建工程。其中改建部分:对原有处理规模为1.5万m3/d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线二级生物处理工艺进行改造;扩建部分:利用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内西侧预留用地进行建设,本次扩建工程土建按3.5万m3/d的规模进行建设,现新增投入设备处理规模为1.75万m3/d。本改扩建工程实施完成后,可实现整个污水厂处理能力为3.25万m3/d,远期规模可容纳5万m3/d。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由原有的BC/O+快滤池工艺+次氧酸钠消毒工艺,改扩建为A/A/O形式的MBBR+转盘滤池工艺+紫外消毒工艺。
七、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